理想之城片区文华**即将招生
特大喜讯!大家期待已久的东营区文华**终于要招生了!
8月9日下午,东营区文华**召开**工作部署会议,会议由刘奎亮副校长主持,新招考的18名骨干教师和31名统筹教师参加,王培福校长参加并做了讲话。文华**招生工作正式启动!
**工作会议实景图
东营区政府与胜利一中合办
九年一贯制,90个教学班
文华**8月13-15日正式招生!
东营区文华**是一所由市政府投资建设的九年一贯制公办**。**位于理想之城东侧,天目山路以西,黄河路辅路以南,广利河滨河支路以北,总占地面积8.9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2万平方米,计划总投资3亿元。
刘校长向全体新进教师简要介绍了文华**工程进度,并说明了**建设情况:文华**是一所由市政府投资建设的九年一贯制公办**,建设规模为90个教学班。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工程建设规模为40个教学班。主要建设**教学楼、综合楼、风雨操场、篮球馆、游泳馆、食堂等。二期工程建设规模为50个教学班,主要建设**教学楼、学生公寓、400米标准运动场、景观及配套工程等。
文华**鸟瞰图
东营区文华**,是东营区政府与荣获“全国百强**”“全国文明校园”称号的省核心**——胜利一中合作办学,按照合作协议,胜利一中指派有着丰富经验的管理干部担任**党支部书记、校长,精心配备**领导班子及管理团队。
一等的教育硬件设施、优秀的师资力量、与深厚的人文底蕴,将极大提升周边区域的教育水平。目前文华**正在现场报名,理想之城**一年级及**一年级适龄小业主不要错过!
理想之城教育承诺正式兑现
家门口的精英教育,助力未来!
理想之城,作为7载成熟大盘,不仅锦蘭园、百合园商街已日趋繁华,如今,教育配套也已正式兑现!文华**正处于理想之城东侧,紧邻柳岸晓风、百合园以及锦蘭园,从此,理想之城的业主可以出家门、入校门,站在阳台听孩子的朗朗书声,精英未来就在眼前!
柳岸晓风 定义东营好洋房
建面约160-220㎡四室朝阳电梯洋房
五大匠心户型已亮相,
样板间即将开放
选择柳岸晓风,给孩子一个美好未来
一、招生办法
(一)招生计划:
**一年级计划招生2个班,每班45人,共90名学生。**六年级计划招生2个班,每班50人,共100名学生。
(二)招生年龄:
**一年级招收新生为年满6周岁(2012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适龄儿童,**六年级招生对象为完成**学业的适龄儿童、少年。
(三)招生范围:
**、**招生范围:
招生范围1:
黄河路以北,北一路以南,庐山路以西,西一路以东胜利教育管理中心所属**招生以外常住居民适龄子女及该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非常住居民适龄子女。
招生范围2:
南二路以北,黄河路以南,荣乌高速以西,西一路以东
招生范围3:
北一路以北,德州路以南,荣乌高速以西,庐山路以东胜利教育管理中心所属**招生以外常住居民适龄子女及该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非常住居民适龄子女暂划东营区文华**。
(四)现场报名:
1、现场报名。
8月13日-15日,监护人携带入学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我校现场报名。同时领取报名信息登记表,进行入学材料审核和信息登记。
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
地点:**综合楼一楼大厅
报名咨询电话:15725863876
2.**复查。
8月16日-19日,**协调相关职能部门核查报名入学信息的真实性。各**汇总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名单报送区教育局。
3.统筹审核。8月20日,区教育局对各**报送的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名单进行统筹审核,确定登记入学的学生名单。
4.名单公示。8月21日,区教育局向各**反馈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名单,**予以公示。
5.领取入学通知书(8月22日)。
(1)通过资格审查予以公示的学生,在其监护人带领下,持该生报名信息登记表,领取入学通知书
(2)凡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入学通知书的,视为放弃在我校的登记入学资格。
6.阳光分班。8月26日,**对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进行“阳光分班”。
二、报名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常住居民子女入学
1.户 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包括“地址页、索引页、儿童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三项内容)。
2.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和发票及其他有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包括“房屋产权人、房屋地址”两项内容)。
六年级新生除提供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原就读**学籍证明。
非常住居民子女入学
1.民营经济从业人员子女:⑴原籍户 口簿(包括“地址页、索引页、儿童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三项内容)、法定监护人现居住地居住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⑵**招生服务区内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或一年期以上的正式房屋租赁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⑶法定监护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1份。
2.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⑴原籍户 口簿(包括“地址页、索引页、儿童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三项内容)、法定监护人现居住地居住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⑵**招生服务区内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或一年期以上的正式房屋租赁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⑶法定监护人与务工单位签订的由法人代表签字盖章的正式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
以上两类人员子女六年级新生除提供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原就读**学籍证明。
三、材料审核要求
1.严格审核入学材料。根据上级要求,**拒招未满入学年龄的学生。**将严格审核学生入学报名材料,家长(或法定监护人)需与**签订《关于确保入学材料真实性的协议》,以确保招生工作有序进行,对提供虚假入学证明材料择校的坚决予以清退。
2.入学材料坚持适龄儿童、少年户籍所在地与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相统一,适龄儿童、少年户籍所在地与实际居住地相统一的原则。适龄儿童、少年户籍的户主应该是其父母,户主不是父母的,需提供抚养人监护关系变更的证明(由公证部门出具)。凡出具的居住证明(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房屋租赁许可证)与户 口簿(或居住证)标注的住址不一致的,按照居住证明标注的地址入学。出具房屋租赁证登记入学,经核查持有人在西城范围内有登记房产的,不能以租赁许可证报名入学,按登记房产地址入学。
3.在**招生服务区内已购房并实际居住,尚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的,需提供购房合同、交费发票原件和复印件1份。户籍不在招生服务区内且按规定不能办理居住证的民营经济从业人员或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时提交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户 口簿、居住证明(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一年期以上的正式房屋租赁许可证)、经商或务工证明(法定监护人营业执照、法定监护人与务工单位签订的由法人代表签字盖章的正式劳动合同)。
4.现役军人(含武警)子女、烈士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子女、残疾军人子女(以下统称“军人子女”)入学,按照《东营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执行。军人子女、援疆援藏人员子女入学,户籍随祖父母、外祖父母且祖孙三代在同一户 口簿并实际居住的,可按照**招生服务区就近入学。符合条件的引进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子女,报区教育局备案后,按规定优先协调办理入学手续。
5.根据《居住证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3号)有关规定,已办理居住登记,尚未取得居住证的非常住居民,可到申领居住证的派出所打印流动人口信息详情,并加盖登记地派出所户 口专用章,作为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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